項目簡介: 淄博博山盛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7日,企業(yè)位于山東省淄博市博山區(qū)源泉鎮(zhèn)岳東村。經營范圍:玻璃制品、工藝品、塑料制品、橡膠制品、陶瓷制品、鐵制品、不銹鋼制品、木制品、草柳編制品、紙制品、廚房用品制造、銷售;貨物及技術進出口(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經營的項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規(guī)限制經營的項目要取得許可證后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淄博博山盛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現(xiàn)有員工286人,生產崗位實行三班工作制。公司成立有安全生產領導機構,配備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企業(yè)主要負責人王帥及安全管理員徐德柱、花振、李振、宋道彩分別取得了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 本項目產品為玻璃制品,根據《國民經濟行業(yè)分類》(GB/T4754-2017),行業(yè)類別屬于C3054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根據《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修訂《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煙草商貿行業(yè)安全監(jiān)管分類標準(試行)》的通知》(應急廳〔2019〕17號),本項目屬于第五項“輕工行業(yè)”中的“305玻璃制品制造”。 根據《產業(yè)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本擬建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屬于允許項目,符合國家產業(yè)政策。 1、淄博博山盛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產7.5萬噸日用玻璃制品建設項目本項目涉及的氨水(20%)、天然氣、氧[壓縮的或液化的]和液化石油氣屬于危險化學品,本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2、經過辨識,淄博博山盛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產7.5萬噸日用玻璃制品建設項目主要裝置(設施)中存在的危險因素有:火災、其他爆炸、容器爆炸、機械傷害、觸電、起重傷害、物體打擊、高處墜落、灼燙、中毒和窒息、坍塌、高溫、噪聲和振動、粉塵、低溫凍傷等。 3、通過預先危險性分析可知,淄博博山盛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產7.5萬噸日用玻璃制品建設項目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為火災、其他爆炸、觸電、灼燙、起重傷害、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坍塌、容器爆炸、噪聲和振動、高溫和熱輻射、中毒和窒息、容器爆炸等。其中火災、其他爆炸危險級別為Ⅳ,危險程度為災難性的;灼燙、中毒和窒息、高溫和熱輻射危險級別為Ⅲ,危險程度為危險的;觸電危險級別為Ⅱ~Ⅲ,危險程度為臨界的~危險的;起重傷害、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低溫凍傷、坍塌、噪聲和振動危險級別為Ⅱ,危險程度是臨界的。 4、運用安全檢查表法對該擬建項目外部安全條件、總平面布置、工藝設備設施及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單元4個評價單元進行了綜合考察研究、分析,認為該擬建項目選址得當,符合當?shù)匾?guī)劃和布局;總平面布局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工業(yè)企業(yè)總平面設計規(guī)范》(GB50187-2012)等規(guī)范要求;主要裝置設施具有較高的安全可靠性,公用工程、輔助生產設施能力能夠滿足該擬建項目生產需要;建設單位安全管理水平較完善,安全生產能夠得到保證。 5、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經辨識,淄博博山盛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產7.5萬噸日用玻璃制品建設項目生產車間、氣瓶庫、液氧站等各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均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6、通過對該擬建項目安全條件的分析,可知該擬建項目內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可能發(fā)生的各類事故對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行人生活的影響,該擬建項目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居民、行人生活對項目投入生產后的影響以及該擬建項目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對項目投入生產后的影響均是可接受的。 |